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。为开展好《条例》宣传月活动,保障《条例》得到切实有效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,进一步推动统计法治化建设。方城局8月1日上午,在局长左福建、主管领导徐玉建同志的带领下,积极组织全局人员和两个街道办事有关人员,结合统计行业的特点,采取印发宣传资料、悬挂宣传横幅、摆放宣传板面、设立咨询台等形式,在县城凤瑞路政府门口开展《条例》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宣传活动。
此次宣传全县设立宣传站点20个,其中乡镇(街道)17个、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商业区各一个。悬挂宣传横幅 58条,其中乡镇 34 条;摆放宣传版面 45 块,其中乡镇34 块;印刷宣传资料1万份。
利用宣传站点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咨询,并就《条例》实施的重大意义和当前群众所关心的统计热点、难点问题现场接受了群众的询问。同时,在方城电视台、方城消息报社、网络等媒体上播放、刊登宣传标语和《条例》主要条款
通过宣传活动,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,提升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配合度,增强了全面依法统计,保障数据质量,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,为全县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起到推波助澜作用。 |